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4-17 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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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18 10:00
海滨社区、跃进村、思进村;西滨镇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军人子女;派位招收区域内持《居住证》、《劳动合同书》和“社保缴费凭证”的务工人员子女。
招生范围:
①海滨社区、跃进村、思进村;
②西滨镇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军人子女;
③派位招收区域内持《居住证》、《劳动合同书》和“社保缴费凭证”的务工人员子女。
招生原则
(一)划片招生、就近免试。组织服务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起始年段实行“零起点”招生、“零起点”教学。
(二)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统筹全市教育资源,按照国家规定的班生额标准提供学位。
(三)有效证件、分类招生、电脑派位(抽签)、统筹调剂。
1.“有效证件”: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凭“两证”和《户口簿》在父(母)务工、居住地学校申请入学,积极推行凭“社保缴费凭证”入学政策。“两一致”户籍人口凭《户口簿》、《房产证》(或发证机关盖章认定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下同)申请入学。
“两证”指:与父(母)实际居住情况相符的《福建省居住证》;实际务工半年以上、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书》(或合法有效且目前仍在该区域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完税凭证等,下同)。
“两一致”指: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房产、户籍同属服务区并实际入住);实际入住指:交房、装修并配备生活设施、有正常的水电消费清单,接受入户调查属实。
2.“分类招生”:公办学校根据容量按“①服务区‘两一致’户籍人口和政策照顾对象(军人、优秀人才、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积分优待对象子女)→②扩招对象(‘有房无户’、‘有户无房’、‘服务区港澳台侨’子女)→③来晋务工人员子女”的顺序招生。其中“两一致”户籍人口对象按“①60m2及以上的住宅业主子女→ ②60m2以下的小户型住宅业主子女”的顺序招生;来晋务工人员子女按“①‘社保缴费凭证’→ ②《居住证》、《劳动合同书》同属学校服务区”的顺序招生。学校根据“分类招生”原则,结合自身容量制定并公布招生方案,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同类别入学对象实行无差别登记、平等入学。
3.“电脑派位(抽签)”:因学位等教育资源限制原因,服务区入学对象超过学校计划招生数的,在分类招生原则下,同类别入学对象采用“电脑派位(抽签)”或适龄儿童“落户时间顺序”办法公平确定招生对象。
4.“统筹调剂”:因学位等教育资源限制原因,适龄儿童就读住宅所在地服务区学校、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务工地服务区学校有困难的,由教育部门统筹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