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中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以及劣Ⅴ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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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16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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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18 21:21
1. I类水: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等。这类水质良好,地下水只需消毒处理,地表水经简易净化处理(如过滤)、消毒后即可供生活饮用。
2. II类水: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这类水质受轻度污染,经常规净化处理(如絮凝、沉淀、过滤、消毒等)后,可供生活饮用。
3. III类水: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III类水质经过处理后也能供散供生活饮用。
4. IV类水: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触的娱乐用水区。这类水质已经受到较重的污染,不能作为饮用水源。
5. V类水: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这类水质污染程度较重,不适合作为饮用水源。
此外,还有劣V类水,这类水质污染程度更重,不适合任何用途,需要进行治理和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