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4-16 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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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16 18:26
可以。前提是劳动合同中有约定,或者单位明示的规章制度有明确的规定。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