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圣陶:怎样写作(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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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16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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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24 22:17
照理说,凭着可见可知的事物说话作文,只要你认得清楚,辨得明白,说来写来该不会有错。
所谓可见可知的事物是已经存在的,或是已经发生的。好比一件东西摆在你面前,不用你自己创造出什么东西,可说可写的全在它自己身上。
虽说事物摆在面前,但是不一定就说得成写得成。 事物两字是总称,分开来成两项:一项是经历一段时间的“事”,一项是占据一块空间的“物”。 要把“事”与“物”化为语言文字说出来写出来,使人家闻而可知,见而可晓,说话作文的人先得下“化”的功夫。如果“化”不来或者“化”不好,虽然事物摆在面前,现成不过,还是说不成写不成。
把经历一段时间的“事”化为语言文字,通常叫作叙事,这功夫并不艰难。语言文字从头一句到末了一句也经历一段时间,经历一段时间就有个先后次序,这个先后次序如果按照着“事”的先后次序,这就“化”过来了。
叙事的语言文字怎样才算好,起码的条件是使人家明白那“事”的先后次序。在先的先说先写,在后的后说后写,固然可以使人家明白;尤其要紧的,对于表明时间的语句一毫不可马虎。如果漏说漏写了,或者说得含糊,写得游移,就叫听的人看的人迷糊了。
按照“事”的先后次序叙事,那是常规。为着需要,有时候常规不能适用。譬如,叙事叙到某一个阶段,必须追叙从前的事方始明白。又如,一件事头绪纷繁,两方面三方面同时在那里进展,必须把几方面一一叙明。遇到这种情形,就不能死守着按照先后次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