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过的人能当公司法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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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16 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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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16 05:49
被执行过的人不能当公司法人。
失信被执行人若为自然人,将无法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个人不履行*判决后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在企业中的任职资格会受限。公司法人变更时,原法人代表若已在失信人名单中,其失信记录会保留。因此,个人一旦因失信被执行,其作为公司法人的资格会受到影响。
公司法人资格的*条件:
1、年龄要求:必须达到法定年龄,通常为18岁以上的自然人;
2、民事行为能力: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无破产记录:未被宣告破产或破产后未恢复资格;
4、无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特别是未涉及经济犯罪;
5、无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因违反行*规或刑法受到相关处罚;
6、无法律禁止从事商业活动的记录:法律、行*规没有禁止其从事商业活动。
综上所述,一旦个人因不履行*判决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将无法在企业中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职务,并且即便公司法人发生变更,原法人代表的失信记录仍将保留,从而影响其作为公司法人的任职资格。
【法律依据】:
《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的。(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三)正在被*机关或者*机关通缉的。(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八)法律和*规定的其他不能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