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6 09:15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17:14
我认为没有的多。为什么,请你注意,你是自离。这两个字也好,这个词汇也好,他表示的意思就是你说这个人不声不响地走了,代有逃跑的含义。你知道为什么《劳动法》也好,《厂规》也好,都强调“离职”时要提前多少天多少天提出离职报告或申请,不强调企业职工离职想离职站起来就走?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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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你这边看一下,基本上来说的话,如果你是辞职的话,你只要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出辞职,然后不管单位是否同意,都是可以直接辞职的,如果说单位这边克扣工资这个都是违法的,你可以直接维权
只要离职程序合法合规,自离就有工资。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只需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在劳动者离职当天一次性结清工资。
提问我是属于急辞,上级领导不批准,没办法了!只能旷工三天去人事科补办离职单但要扣900元,但是怕人事科不给我补办离职单或补办了离职单到时候不发这个月的工资但是我已经工作了23天了
回答《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突然离职公司有权扣工资。劳动者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即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
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对确实造成损失的,可以从工资中予以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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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17:15
一般自离都是无工资的,但是厂里面或者用人单位会给你正常发放工资,但是会扣除你的薪水,因为不辞而别造成的损失,是需要你来承担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17:16
自动离职、擅自离职的含义是相同的,都是指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这种不辞而别的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常常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也往往要追究该劳动者的责任。用人单位对擅自离职的职工可按旷工处理,给予除名。按照国家规定,自动离职的劳动者不享受任何待遇。追答没有合同就比较难办了,要收集平时的工资条,打卡记录。如果可以拿到,也是一样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17:16
你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要求解决。《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可以发放上月的工资,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