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案件能否两次起诉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6 09:26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6:14
同一案件一般是可以两次起诉。
同一案件能否两次起诉要具体分析,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应予受理。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应予受理。
由于刑事案件的复杂性,同一个案件两次立案时有发生,同一个件由不同的*机关进行立案是可以的,侦查机关内部会解决此种问题,最终案件还是只能立案一次。
如果案件撤诉,则第二次还可以再起诉,如果案件已经经过判决且生效的情况下,则不能再起诉了。民事诉讼中,一事不再理原则的含义,当事人不得就已经向*起诉的案件重新起诉,一案在判决生效之后,产生既判力,当事人不得就双方争议的法律关系,再行起诉。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五条 两个以上人民*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管辖。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