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条件和设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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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6 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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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18:30
1,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成立条件:
(1)、到工商局做名称预先核准,如果核准后名字有效期为6个月;
(2)、租赁办公地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和租赁协议原件;
(3)、到工商局的指定银行办理入资手续,打入注册资金,一般设计公司10-50万元的注册资金即可
(4)、入资后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5)、向工商局提供企业设立申请表,包含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照片、简历、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及全体投资人的亲笔签字、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6)、工商局受理后1周内领取营业执照;
(7)、拿到营业执照后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8)、办齐上述手续后到辖区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9)、银行开设企业的基本账户;
(10)、拿到开户许可证后到工商局办理注册资金的划转,开始正式经营。
设立程序:
(1)、股东缴纳出资
新《公司法》改原来的法定资本制折中的授权资本制,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注册资本的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
(2)、验资
所有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3)、设立登记
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构报送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登记机关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自执照签发之日起公司成立。
(4)、签发出资证明书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也称股单,是证明股东已缴纳出资额的法律文件。
2,股份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成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
(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设立程序:
(1)注册: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工商登记。
(2)提交材料规范,例如: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全体董事签字)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由发起人签署或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或者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提交)
4)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全体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
5)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等等。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18:31
你好,因涉及问题较多,在此仅能简单讲一下,供参考: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根据《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50个以下股东;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为十万元;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2.出资及开设银行账户。3.验资。4.审批。5.申请设立登记。 6.签发出资证明书和置备股东名册。
三、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四、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设立方式主要有:①发起设立。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②招募设立。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
具体程序很多,在此无法一一讲清,建议看一下《公司法》的规定,上面有很多程序性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18:31
1、股东数:1~50个。
2、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万元人民币,可以分期到位,首次要≧20%且≧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限额10万元,一次到位。全部出资中的货币资本要≧注册资本的30%。
《公司法》第26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第27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法》第59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3、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基本程序
(1)发起(包括签订公司设立协议)
(2)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登记
(3)草拟公司章程
(4)必要的行政审批(主要是指有法律、法对另行规定的,比如证券公司等)
(5)缴纳出资
(6)验资、
(7)设立申请
(8)公司登记机关的审查登记
(9)登记发照
《公司法》第30条: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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