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人员是否有权在抓捕犯罪嫌疑人时打人?注:犯罪嫌疑人没有拒捕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4-08 11:54
我来回答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18 05:02
公安机关当然是无权,这是一种当然的约束,这种规定不必也不会出现在明确规定中,就算有类似的规定,也会写成类似于“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安全”这样的条款,怎么可能会出现“逮捕过程中不允许打人(或动用武力)”这样的字眼儿呢?!不论在我们的规定中或者普通的社会规范中人人都知道公安机关无权打人,非要追究个条款,我可以提供以下信息。
一、在我国,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权利主要有:人身自由和安全的权利;接受先知的权利;律师帮助权;申请回避权;刑事赔偿权等。
人身自由和安全的权利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非经特定机关,特定程序不受逮捕。现行刑事诉讼法据此对侦查阶段一切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规定了具体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采取的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有如下诉讼权利和义务:
1.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也就是公安机关当然无权打人,但他要是打了可以给受害者救济的权利。
你要灵活些,比如就算不是公安机关的人,就算是一个普通公民,他也无权打人,但都打过了怎么办呢,你追究他有没有权利是没用的,关键是他本来就没权而现在你要怎么追究他。我国既然有规定可以事后救济,这就是对犯罪嫌疑人的安全的保护。不能说这种事后救济没有用,公安人员打人不是国家没有规定好,而是他作为个人就是修养不够。如果最终通过行政诉讼或者民事诉讼获得胜利,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机关还是要赔偿,但会对内部人员予以处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18 05:01
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传唤时,犯罪嫌疑人无正当理由不配合传唤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传唤。
强制传唤就是强行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在强制传唤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不配合的,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可以使用武力制服犯罪嫌疑人(也就是老百姓说的“打”)、使用警械。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18 05:01
按照法律无权!但是你要从中国的国情出发看问题,现在哪里还有不打人的警察呢!这不是警察的悲哀,是我国人民的悲哀!最好的办法是学习杨佳!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18 05:04
不能打人,可向公安机关的纪检部门反映。
纵横法律网 王平律师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18 04:58
现在的公安比犯罪嫌疑人更可耻,有不打人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