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土地流转协议中各自应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在线等。_百度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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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08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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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02 08:29
1,村委会(承租方)
(1)权利包括:租赁期内合法使用权;收取土地种植或者建筑收益的权利;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租权。
(2)义务包括:按时缴纳租金;不得转租;按土地管理部门备案形式使用土地;期满将土地恢复原状归还。
2,村民(出租方)
(1)权利包括:收取租金;监督承租方合理使用土地;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安置和土地补偿权利。
(2)义务包括:租赁期内保障承租方合法使用权;协助承租方向相关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各种审批及备案手续。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2 08:31
请参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2 08:29
SDF-2009-0002
合同编号: [ ]区县 [ ]乡镇包字[年份号]
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
甲方(转包方):
乙方(接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乡(镇) 村 组 亩土地(详情见下表)承包经营权,转包给乙方
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
转包土地基本情况表
序
号
地
块
地
类
面
积
四 至 界 限
用
途
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编号
原承包合同编号
东
南
西
北
1
2
3
合计(大写) 亩 (小写) 亩,其中:田 亩,土 亩;地块数 块
二、转包期限
转包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甲
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三、转包金、支付时间与方式
1.转包金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
(1)以实物形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交给甲方 (填小麦、玉米或其他实物) 公斤(大写: )共 公斤。
(2)以现金方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支付甲方转包金人民币 元,(大写: )。
(3)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 。
2.转包金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一次性支付:于 年 月 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2)逐年支付,即于每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 %(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3) 。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转包金;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转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合同关系不变;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转包土地,制止乙方损坏转包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安置和土地补偿权利。
5、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约定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受让地块上享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3.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转包金。
4.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转包期满,及时向甲方交还转包的土地;需要继续转包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转包权。
6.乙方在转包期限内将转包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包给第三人,需经甲方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1.不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芜土地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
3.不按时限交纳土地转包金的。
八、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人民币 元 。
2.甲方干预乙方生产经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3.乙方逾期支付转包金,每迟延一天,按应支付费用的___%承担违约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迟延一天,按转包金的______%承担违约金。
5.乙方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恢复原状或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解决。
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
2.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和补贴由 (甲、乙)方享有。
3.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和发包方各执一份,分别报村委会和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签章): 乙方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意见:
鉴证人:
负责人:
鉴证单位:(签章)
签证日期: 年 月 日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2 08:27
1,村委会(承租方)
(1)权利包括:租赁期内合法使用权;收取土地种植或者建筑收益的权利;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租权。
(2)义务包括:按时缴纳租金;不得转租;按土地管理部门备案形式使用土地;期满将土地恢复原状归还。
2,村民(出租方)
(1)权利包括:收取租金;监督承租方合理使用土地;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安置和土地补偿权利。
(2)义务包括:租赁期内保障承租方合法使用权;协助承租方向相关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各种审批及备案手续。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2 08:25
SDF-2009-0002
合同编号: [ ]区县 [ ]乡镇包字[年份号]
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
甲方(转包方):
乙方(接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乡(镇) 村 组 亩土地(详情见下表)承包经营权,转包给乙方
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
转包土地基本情况表
序
号
地
块
地
类
面
积
四 至 界 限
用
途
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编号
原承包合同编号
东
南
西
北
1
2
3
合计(大写) 亩 (小写) 亩,其中:田 亩,土 亩;地块数 块
二、转包期限
转包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甲
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三、转包金、支付时间与方式
1.转包金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
(1)以实物形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交给甲方 (填小麦、玉米或其他实物) 公斤(大写: )共 公斤。
(2)以现金方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支付甲方转包金人民币 元,(大写: )。
(3)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 。
2.转包金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一次性支付:于 年 月 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2)逐年支付,即于每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 %(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3) 。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转包金;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转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合同关系不变;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转包土地,制止乙方损坏转包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安置和土地补偿权利。
5、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约定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受让地块上享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3.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转包金。
4.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转包期满,及时向甲方交还转包的土地;需要继续转包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转包权。
6.乙方在转包期限内将转包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包给第三人,需经甲方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1.不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芜土地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
3.不按时限交纳土地转包金的。
八、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人民币 元 。
2.甲方干预乙方生产经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3.乙方逾期支付转包金,每迟延一天,按应支付费用的___%承担违约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迟延一天,按转包金的______%承担违约金。
5.乙方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恢复原状或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解决。
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
2.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和补贴由 (甲、乙)方享有。
3.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和发包方各执一份,分别报村委会和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签章): 乙方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意见:
鉴证人:
负责人:
鉴证单位:(签章)
签证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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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02 08:31
请参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