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笔录把“被告”二字写成了“原告”怎么办?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4-08 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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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03 08:30
现在庭审都有录音录像的,可以要求修改
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员签名。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追问请问要得到原告同意吗?因为被告没请律师,所以没有经验,房产证被告名,付款凭证什么的也提供了,唯独没注意那个字,如果因为一个字输了太悲催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03 08:30
在法官审查这个未到庭的当事人身份时,作为*员,先写这个人的地位(是原告或被告),后写“经本院用传票(或经公告)合法传唤,被告人XXX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追问抱歉,你回答的与我问的完全不是一个事情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