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4-08 02:57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8 15:40
结婚后女方父母出资买房,房产证写女儿的名字,若要证明为个人财产,需要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给女儿个人,并且最好由丈夫共同签字。比如说:本人某某,现明确为女儿某某出资购买某某房屋,该出资是我个人对于我女儿的赠与,并且不赠与给其丈夫某某,不属于其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8 15:36
不用写证明,女方父母写个赠与合同,写明只赠与给女儿一个人,就可以了。这样,这个房子就是女儿一个人的财产了。因为产权证已经登记在女儿名下,故无须再公证。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8 15:41
结婚后女方父母出资买房,房产证写女儿的名字,如果证明是个人财产,可以去公证。公证人员会要求你提供相关证据,比如出资证明,转账记录,审核后出具公证书,指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8 15:40
最具有法律效力的就是直接去公证处公证。公证这套房子是父母赠予女儿的,只属于女儿一人所有。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8 15:41
婚后,父母给女儿出资买房。房产证写女儿的名字。这就属于母父赠与女儿的房子。这完全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不需要什么证明。因为房产证就是女人。这房子的所有权归女儿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