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下来了一个“关于实施2012年度重庆市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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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07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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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1 23:03
各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 号)和《关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85 号)等文件精神,在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高校申报评审工作基础上,决定实施2012年度国家级和市级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备案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计划目标
通过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促进高等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高校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创新人才。
二、项目申报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国家、省、校三级。
(一)国家级项目
经教育部评审,我市共有13所普通本科高校获得申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格(名单见附件1)。评审结论为“方案可行”的高校9所,每所限额申报国家级计划项目6项;评审结论为“基本可行”的高校2所,整改后每所限额申报国家级计划项目4项;评审结论为“尚需完善”的高校2所,经完善报我委批准后,每所限额申报国家级计划项目2项。国家级项目由市教委推荐。
(二)市级项目
经市级评审,2012年我市共有32所高校成为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建设高校(名单见附件2)。13所获得国家级计划项目申报资格的高校,每校限额申报市级计划项目24项;未获得国家级计划项目申报资格的市属普通本科院校、军队院校和高职高专院校,每校限额申报市级计划项目10项。
(三)校级项目
各校可以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确定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重点建设,不断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三、项目经费
市属本科院校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由省级财政参照中央财政经费支持标准予以支持;各参与学校应保证每个项目有不低于1:1的经费配套。市级项目,由学校自筹经费,并按不低于4000元/项的标准,由学校根据项目需要自行制定资助标准。
四、组织实施
(一)各高校制定本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生项目的管理办法。规范项目申请、项目实施、项目变更、项目结题等事项的管理,建立质量监控机制,对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工作无明显进展的学生要及时终止其项目运行。
(二)各高校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自行组织学生项目评审,采取等额推荐方式申报,市教委予以审核备案,不再参加评审。项目结束后,由学校组织项目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省教育厅。验收结果中,必需材料为各项目的总结报告,补充材料为论文、设计、专利以及相关支撑材料。
(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面向本科生申报,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的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创业实践项目结束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事务。
(四)各高校应制定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负责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的管理。项目经费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教师不得使用学生项目经费,学校不得截留、挪用,不得提取管理费。
(五)市教委对各高校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进行整体评价。每年组织一次分组评价,根据评价结果,适度调整下一年度的项目数。
五、时间安排
2012年7月15日前,各校应将项目申报书(附件3)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4)报送至市教委高教处(一式三份),电子稿发送至邮箱cqedugjc@163.com。2012年9月20日前,我委将公布建设项目名单。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1 22:59
对呀,好好努力吧。。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1 23:00
尽管大学生并不适合在毕业后盲目创业,但是参加一些训练,获得一些创业的知识和观念还是不错的,应该积极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