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撤销婚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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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07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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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23 20:07
民政局撤销婚姻的流程如下:
1、一方或双方提出撤销婚姻的申请;
2、民政局审核是否符合条件,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
3、符合条件的报请审批;
4、宣布撤销婚姻。
民政局撤销婚姻的注意事项:
1、确保双方自愿:撤销婚姻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的决定,任何一方不同意都不能强行撤销;
2、婚姻登记时间限制:只有在登记结婚后一定时间内(通常为一年)才能申请撤销婚姻;
3、符合法定条件:撤销婚姻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重婚、近亲婚、未达法定婚龄等;
4、准备相关证件:申请撤销婚姻时,需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证件;
5、子女抚养权问题:如果婚姻关系中已有子女,需协商好子女的抚养权问题;
6、财产分割协议:夫妻双方应就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并达成书面协议;
7、及时办理后续手续:撤销婚姻后,应及时办理相关的后续手续,如更改户口、身份证等个人信息。
综上所述,民政局撤销婚姻的流程包括申请、审核、审批和宣布撤销婚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