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4-03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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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18 07:32
交通银行只会在信用卡持卡人未在到期还款日之前全额还款时对卡内消费计收循环利息,同时交通银行信用卡预借现金(透支取现)需要计收循环利息。 交通银行信用卡给与持卡人循环信用,即交通银行根据持卡人的资信状况给予其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该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前全额偿还所有应付款项后,可继续重新享受全部信用额度。部分偿还的,只可重新享受部分信用额度。持卡人可以按照自己的财务状况,每月在信用卡当期账单的到期还款日前,自行决定还款金额的多少。 持卡人如果选择使用了循环信用,那么在当期就不能享受免息还款期的优惠,所有刷卡消费金额都要从银行入账日起收取循环利息,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并按月计收复利。另外,使用交通银行信用卡取现,须支付手续费,并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并由银行记账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利息至还款到账日止,并按月计收复利。 循环信用的利息以上期对账单的每笔消费金额为计息本金,自该笔账款入账日期起至该笔账款还清日止为计息天数,日息万分之五为计息利率。循环信用的利息将在下期的账单中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