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4-03 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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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04 11:10
法律分析:判三缓三是终身有案底的。因犯罪而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的(即判三缓四),即表示当事人已经构成犯罪并被判处刑罚,会在犯罪人员信息库中记载犯罪人员的基本情况、检察机关(自诉人)和审判机关的名称、判决书编号、判决确定日期、罪名、所判处刑罚以及刑罚执行情况等,此即是俗称的犯罪记录或案底,且该记录会被长期保存,对于当事人而言,就会终身有案底。
法律依据:《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第四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切实帮助失足青少年回归社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际,建立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于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应当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后,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执法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可以作为工作记录予以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