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4-02 13:23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8 10:38
我国实行的是房地产一体化原则,即房随地走,地随房走。拆迁改造后分得的房子属于房产置换,办理手续时只需出示房产证即可,而之前的土地证将随着房屋的拆迁自动作废,随后可重新办理新房子的土地证。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8 10:37
找土地局呀!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8 10:41
先问一下,你是本村的村民吗?如果是本村的,那么就相当于你的亲戚将他的宅基地转给你了,只要你们双方有协议就行,不过这样一来按照《土地管理法》你的亲戚不能再申请新的宅基地了。如果你不是本村的村民,那么你的权利得不到保障,即使你有了产权证,如果司法裁决的话,你的证件极有可能被撤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