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不给办找哪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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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02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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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27 22:30
当事人申请低保但有关部门拒不批准的情况下,应当向民政局的上级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直接向当地政府进行投诉。侵犯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农村低保办理需要提交什么证明材料:
1、申请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
2、无劳动能力证明;
3、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明;
4、患病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5、16周岁以上的提供在校证明书;
6、夫妻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配偶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
7、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的有关证明材料;
8、村委会受理低保申请。通过入户调查、召开评审小组会,对申请家庭基本情况进行核实。采取适当形式,在村务公开栏对申请低保的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征求群众意见。提出具体意见后,将材料转交镇民政所;
9、镇民政所核实上报的申请材料,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及信函索证等,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生活水平进行核查。经张榜公示无异议的,镇领导在申请材料上签属意见后上报民政局。不符合条件的,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10、民政局核实上报的申请材料。入户审核,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后,由低保科负责盖章,报市财政局,按程序由银行发放低保资金。对不符合低保条件家庭,委托镇民政所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办理低保需要什么条件
一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bai。
二是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三是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五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项目,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赠、资助;所提供的捐赠资助,全部纳入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