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4-01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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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30 09:02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如按您所诉,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婚后一方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给自己子女的,一般为子女一方的个人财产。参考《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30 09:02
若有明确的赠与协议,属于个人财产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30 09:04
根据法律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买房,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子女的赠与,该房产是其子女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