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的孩子上的集体户怎么转个人户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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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01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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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03 10:05
要想集体户口要转成一般独立居民户口,方法有三。一是购得个人房产,将户口迁到个人房产上;二是挂靠到直系亲属家中,父母、爱人、子女处都可以;三是挂到其他亲属家中,这就需要通过公安户籍科批准同意方可行。集体户口也是正式的常住居民户口,只是户口管理形式不同而已。区别在于集体户的户口本是单页的,统一放在集体户户主方管理,不放在个人手上。而个人户的户口本是放在居民家中的,方便使用。
收养小孩的户口办理流程如下:1、提交收养申请书;2、提交证件和材料:
材料包括:(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证明;(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1)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证明;(2)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证明。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