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4-02 09:13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18 20:13
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对已婚育龄流动人口中独生子女的父母的奖励,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办理。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18 20:14
【1】 请不要改写我的书写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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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父母是外地户口,
如果都没有在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包括计划生育险,
在北京生育第一胎,不享受北京市第一胎待遇。
【3】父母是外地户口,
在北京市有一方有工作,是单位给交社会保险,
并且在生育第一胎时,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包括计划生育险,
在北京市生育第一胎,父母是可以享受计划生育险,享受第一胎政策的。
【4】孩子户口落到父母户口上,不能落在北京市。
计划生育部门发的准生证,也得去户口所在地
的计划生育部门办理。
【5】根据是《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
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18 20:10
到男方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理,需要双方单位、女方户口所在街道、派出所开具头婚首胎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