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4-01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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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01 20:43
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如下:
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2、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瞎历腔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注解:
行政规范许可:一般认为,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或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特定的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资格的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