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4-01 12:49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03 15:28
法律主观:需要做账。相关法律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所以, 一人有限公司 也要做账。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