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去逝了公司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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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02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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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05 15:11
法人死亡后,公司可以召开股东大会来重新认定法人,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法人变更,法人死亡并不影响公司的相关事项处理,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公司的章程来对相关事项进行认定和处理。
公司法人去世的话,企业需要重新变更公司法人。公司法人死亡的,对公司本身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不会产生影响,公司仍具有民法意义上的实体资格,变更时税务机关会去公司审查,费用的话就是一些工商局领取新的营业执照的费用、去开户行领取开户许可证和印鉴的费用。在对公司法人进行变更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有效证件到工商局进行变更。但公司法人需要满足国家规定的条件下才可以的。
公司法人代表死亡后债务如何处理
(一)债权债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据。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
(二)债务人:
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
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1、法定义务
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2、合法权利
债务人权利:
(1)同时履行抗辩权
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自己的给付义务,这种保留给付的权利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
(2)后履行抗辩权
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未按约定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不履行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后履行抗辩权。
(3)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单方中止履行合同义务。
(4)债权无效抗辩权。
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当事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当将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三)法人死亡债务偿还:
由其遗产承担,而后由其继承人在遗产范围内承担。
可以召开股东大会,要求对公司进行核算,公司的债务有公司已公司资产偿还,其个人债务有其遗产偿还。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公司法人去逝了公司怎么办做出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三条【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七十五条【股东资格的继承】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