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6 06:23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05:59
根据土地承包法五十三条规定的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进行抵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五十三条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但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的抵押涉及到合同法和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因此很有可能出现风险,但是如果出现重复抵押的现象,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抵押权清偿顺序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06:00
你得清楚一个问题。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06:00
不可以重复抵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