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向融资公司借款,会计账务如何处理?请高手指点~~~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4-12 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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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21 21:37
收到贷款(一年以内,含一年)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公司借款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21 21:44
1、依上述资料, 先计算应纳税额:225-300=-75(万元)
当期免抵退税额=471*0.17-0=80.07(万元)
当期应退税额中留抵税额75万元小于当期免抵退税额,因此当期应退税额=75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80.07-75=5.07(万元)
当期留抵税额=0万元
2、你做出的会计处理是错误的,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 75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5.07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80.07万元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21 21:40
1.看合同:如果合同规定有明确的借款期限和利率的话,依据时间长短使用合适的科目,一年及一年以下用短期借款。一般是一年。极少有超过一年。
2.看是否关联企业:即,是否老板的其他公司或者控股股东的其他公司的借款,如是,参照财税【2008】121号文件来进行纳税调整。非关联企业亦需要参照此文件来执行。
3.如无合同或其他文件,个人建议挂往来款,如:其他应收款。待还款时,再参照具体实务调整账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