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有时间期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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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11 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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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17 08:05
工伤赔偿有时间限制。
工伤认定后,申请赔偿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计算起点是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如果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导致仲裁时效中止,那么中止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将继续计算。工伤赔偿的申请时间期限实际上与工伤认定的期限相联系,因为工伤认定是赔偿的必备前提。劳动者通过劳动仲裁请求工伤赔偿,应在权利救济程序结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
工伤的法律规定:
1、报告与认定:工伤发生后,员工或其代理人应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向用人单位报告;用人单位应在接到报告后48小时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告;
2、工伤认定程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在接到报告后60日内完成工伤认定;
3、工伤保险待遇:工伤员工在认定为工伤后,可以享受医疗费用、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等待遇;
4、赔偿时效:工伤赔偿请求的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赔偿责任发生之日起计算;
5、工伤保险金领取:工伤保险金的领取应遵循相关法律规定,通常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发放。
综上所述,工伤赔偿申请的时间期限与工伤认定的期限相关,劳动者应在一年内提出申请,以通过劳动仲裁获得工伤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诊断、鉴定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