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而不养,父母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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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11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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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28 15:34
高管性侵养女案目前仍是罗生门,女孩、鲍某姐弟、女孩母亲多方各持一词。
我心底最大的迷团不是恶人为何作恶,而是,究竟什么样的母亲才会把快14岁、身高1米7的亲生女儿送给40多岁的单身男子?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是羊入虎口啊!
网上有传,“女孩不好带”,母亲为了冲灾;有说为了钱财改善生活;还有说女孩母亲与鲍某有不正当关系……
不敢妄自揣测女孩母亲当初送养意图,我疑虑的是,性侵已经发生不是一天两天了,三年多啊,作为十指连心的孩子母亲,为何没有早点看到孩子的伤口,为何没有体会她的痛苦,或者孩子是“送”出的人,泼出去的水吗?
母亲没有去看过孩子吗?但凡护犊的母亲,都会带着孩子逃出狼窝啊。
低等动物界,都懂得舐犊情深,猫猫狗狗生了崽,对于靠近的旁人,时刻保持高度警觉性与攻击性,生怕被人抢了幼崽。
21世纪早已不是卖儿卖女的旧社会,再苦再难,孩子都不应成为父母的绊脚石,甚至是“改善生活”的工具。
很认同这句话:有手有脚的父母,就算砸锅卖铁,街边讨饭,都有理由抚养自己的儿女长大*。
生而不养,父母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