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6 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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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0:31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日之前归还借款时,贷款人有权按原贷款合同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但是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依据约定处理。客户想要偿还本金,可以去和贷款经办银行或贷款机构、平台进行协商,看看能否只还本金。贷款经办银行(贷款机构、平台)是有可能会应允的。像客户实在没有还款能力,欠款也已经成了呆账,那某些平台为了回款,也许就会答应客户只还本金的诉求,将罚息减免掉。如果客户明明有钱还,本身具备还款能力,故意逾期不还的话,那贷款经办银行(贷款机构、平台)自然就不会答应客户只还本金,有可能还会向*起诉。而被*判决后仍拒不还款的话,那就很可能会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当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