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期间依据国土法第十六条向法院申请停止施工,侵权,法院应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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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13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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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4 12:07
要看你告的是什么单位。笼统的说:
如果你告的单位有强制执行权,原则上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但有例外:
( 1)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 2)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法院认为行政行为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
( 3)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执行会给国家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 4)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 当事人对停止执行或者
不停止执行的裁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