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报河南省2014年节能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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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05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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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07 12:25
河南文化产业网11月7日消息:洛阳市2014年产业优化资金节能专项资金项目开始申报,申报对象为节能减排项目。
申报项目应为2014年计划实施项目(包括新开工或在建项目),且年内能具备一定进度(完成基础施工、厂房主体建设出地平、主要设备完成订购等),所报项目立项、土地、环评等相关前期手续必须齐备。
申报对象:节能减排项目
节能减排项目,是指符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的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内容、具有示范和带动作用的项目。
节能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工业节能综合改造、低碳交通、公共机构节能、重大节能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等八大节能重点工程。
资金还支持“城市矿产”综合开发利用、再制造示范、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循环型服务业示范、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重大循环经济技术示范等八大循环经济重点工程。
相关要求:
须符合产业政策
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规划、环保、土地、劳动、安全和建设项目强制性标准等规定;技改项目的主体应运行3年及以上;企业净资产不低于项目总投资;采用的技术、工艺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建成后能够具有稳定的节能减排能力。
申报项目建设内容以前未获得国家、省、市财政奖励或补助。若以前获得过相关资金支持,必须附以前项目的竣工验收材料。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项目中,优先安排省、市重点项目,产业集聚区重点项目及关键设备由我市企业生产制造的项目。
奖励标准:每年最高200万元
记者了解到,申报的项目奖补标准为:工业节能综合改造项目,按每节约1吨标准煤奖励150元计算;建筑节能、低碳交通、重大节能技术装备产业化等示范项目,按项目实际到位的贷款情况贴息。
●市级公共机构节能项目
对财政全供机关事业单位实行项目全额补助,其他财政差额供应单位补助资金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30%。
●节能产品
产品被纳入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目录的,对生产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重点项目
按项目实际到位的贷款情况贴息。
●温室气体减排项目
按每削减1吨二氧化碳当量奖励50元。
值得注意的是,每个独立法人单位每年奖励(贴息、补助)项目不超过1个,奖励(贴息、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
申报时间:2013年11月10日前
申报项目的企业注册地应在本市行政区内,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银行信誉在AA级以上,综合实力较强,近3年经济效益较好,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无违法违纪行为。
各申报企业需要在今年11月10日前将申报资料报送至高新区项目服务与经济发展局运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