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年前的回忆》按什么顺序写的这几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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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04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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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29 12:12
《16年前的回忆》按被捕前、被捕时、法庭上、被害后的顺序来叙述写了这4件事情,被捕前写父亲烧掉文件和书籍,工友阎振三被抓,反映出形势的险恶与处境的危险;被捕时写了敌人的心虚、残暴与父亲的处变不惊;法庭上描写了李大钊的安定、沉着;被害后写了全家的无比沉痛。
《十六年前的回忆》作品介绍
《十六年前的回忆》是先驱李大钊的女儿、中国现代作家李星华于1943年创作的一篇散文。此文是回忆录,写了作为父亲的李大钊对家人的关怀、爱护,作为者的李大钊对事业的忠诚,同时也表达了作者对父亲的敬仰与深切的怀念。作者采用第一人称,回忆了父亲被害的全过程,内容真实可信,语言朴素自然,既具有文学价值,又具有很强的史料价值。
《十六年前的回忆》创作背景
《十六年前的回忆》是李大钊的女儿李星华在1943年写的,当时是李大钊遇难16周年。作者写此文是为记述中国创建时期的重要之一——李大钊同志,在残酷的下坚持工作、不幸被捕,在法庭上与敌人英勇斗争,最后壮烈牺牲的经过。
《十六年前的回忆》作品影响
《十六年前的回忆》被选为人教版义务教育教科书《语文·六年级·下册》第10课的课文。后被选为部编版义务教育教科书《语文·六年级·下册》第11课课文。
《十六年前的回忆》内容介绍
《十六年前的回忆》是回忆录。通过对李大钊被捕前到被捕后的回忆,展示了先烈忠于事业的伟大精神和面对敌人坚贞不屈的高贵品质,表达了作者对父亲的敬仰与深切的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