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4-04 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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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3 23:58
先给出明确答复:
从理论上来说,生产过程中的正常损耗导致的原材料报废,需要计入产品打得生产成本;生产过程中超出正常损耗范围的原材料报废、或是管理不善导致的原材料报废,不计入产品成本,扣除相关责任人赔偿责任后,计入“管理费用”
解释原因:
每种产品,在生产过程中,都会有一定比例的损耗,只要损耗在正常范围内,都应该计入产品成本。例如钢材切割中,不可能一整块钢材完全切割成符合生产要求的组建。必然会有些边角料形成。这些边角料的成本需要计入产品的成本。也就是说按照标准成本计算,需要消耗钢材100吨,每吨价格8000元。由于损耗的存在,实际耗料可能在102吨,导致实际计入产品成本的钢材成本金额为102吨*8000元/吨=816,000.00元。 边角料成本虽然计入了产品成本,但是边角料实物单独存在的,实物并没有构成产品的一部分。边角料也是有价值的,废铁废钢的处置,一般作为“其他业务收入”核算。由于成本已经计入了产品成本,处置废铁废钢没有成本。
如果生产过程中,由于人为操作失误导致超出了正常损耗范围的材料损耗,或是管理保管不善导致原材料毁损。对于这些非正常损耗。首先应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剩余无法追究的部分,应该计入“管理费用”,会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存货报废
其他应收款——责任人
贷:原材料
同时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进项税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费——进项税(进项税)
实务操作:
实务中,很难区分生产过程中哪些是正常损耗,那些是人为操作不当导致的非正常损耗,除非造成了很大面积的损失,所以多数生产过程中的损耗全额计入了产品成本;原材料尚未投入使用时,由于管理不善导致原材料损毁的,这个时候就需要按照上述第二项来处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4 00:02
算的 最终都会结转到生产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