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了结婚证5个月,没有办酒席,现在要离婚,可走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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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04 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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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02 08:5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您如果有证据表明您如果属于第二项规定可以要求返还彩礼。但酒席钱是否属于彩礼还需商榷。至于对方提出的精神损失费,你可以走法律程序,由法院裁决。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02 09:03
彩礼返还不会支持,因为符合法律规定。其它的你都研究透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02 09:03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但是首先你自己要明确,你还要不要这个人。
要的话,委屈一点,连哄带骗把人先要回来。
不要的话,警告他家你要通过法院仲裁,花了3W看看能不能要回2W,省心省时在找一个不就得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02 09:03
建议你可以请个律师咨询一下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02 09:04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但是首先你自己要明确,你还要不要这个人。
要的话,委屈一点,连哄带骗把人先要回来。
不要的话,警告他家你要通过法院仲裁,花了3W看看能不能要回2W,省心省时在找一个不就得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您如果有证据表明您如果属于第二项规定可以要求返还彩礼。但酒席钱是否属于彩礼还需商榷。至于对方提出的精神损失费,你可以走法律程序,由法院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