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遗嘱怎样立才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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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04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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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27 23:00
有民事能力的主体亲笔书写的房产遗嘱有法律效力,此外还必须要满足最后落款处签字、注明遗嘱订立的日期。若是在遗产继承开始之后,有某个特定的主体,对自书遗嘱的有效性产生了质疑,是可以进行举证的。
一、如何写房产遗嘱有法律效力?
遗嘱
立遗嘱人(姓名、别名、曾用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服务处所、住所地、居住地、公民身份号)。
为了______,特请______和______作为见证人,并委托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律师代书遗嘱如下:
1、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价值及特征:______
2、立遗嘱人对所有财产的处理意见:______
3、其他说明事项:______
本遗嘱一式__份,由______、______、______保存。
立遗嘱地点:______
立遗嘱时间:公历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立遗嘱人(签名并捺右食指印)
见证人(签名,无利害关系人不得少于二人)
代书人______(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自书房产遗嘱注意事项
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首部。
(1)标题。写明“遗嘱”或者“________遗嘱”。
(2)订立遗嘱人基本情况。
2、正文。
(1)写明遗嘱人订立遗嘱的原因。
(2)写明订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及所在地。
(3)写明遗嘱人对遗产的处理意见。
(4)写明所订立遗嘱的份数。
(5)写明订立遗嘱的时间和地点。
3、尾部。
分别由立遗嘱人、见证人、代书人等签名或盖章,另外要写明遗嘱的日期。
三、自书遗嘱的其他注意事项:
1、自书遗嘱中所处理的财产必须是自己的合法财产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以及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近年来,财产的表现形式呈现多样化,比如股权、证券等等,遗嘱人只能处理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司法实践中,有些遗嘱人缺乏这方面的意识,或是由于我国传统“大男子”主义的影响,在立遗嘱之时,根本没有想到首先应该先将属于配偶的部分财产析出,否则一旦发生纠纷上公堂,易导致遗嘱部分无效的后果。除此之外,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应尽量涵盖所有遗产,同时具明遗产分配的比例等。
2、遗嘱的签名
我国的习俗强调签名,不认可盖章、按手印的方式。如果遗嘱人没有签名,尽管遗嘱内容真实,但因欠缺形式要件也是无效的。除了上文所分析的,若是自书遗嘱有些许改动的,建议在改动的地方签名、按手印,同时注明改动的日期,但最好还是重新再订立一份遗嘱。
3、自书遗嘱的时间尤为关键
自书遗嘱一定要写明确切的日期,注明年、月、日。通过日期,我们可以判断出遗嘱的效力。司法实践中,因未写明日期或是日期不确切而认定不满足遗嘱的形式要件,判决遗嘱无效的案件比比皆是。笔者建议应该严格依照法律条文来书写,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另外,对于日期的涂写、更改,我国《民法典》(2021.01.01生效)没有明确规定。
4、自书遗嘱的时候最好有专业人士指导
为防止自书遗嘱无效或有瑕疵,自书遗嘱的时候最好找专业人士来指导。专业人士会考虑遗嘱的效力。按照立遗嘱人的意思订立遗嘱,综合考虑家族关系,子女情况,税收,遗产来源等问题,尤其是对于遗产的所有权问题,一定需要追根溯源,避免遗嘱内容的无效。
一般来说,只要是有民事能力的主体,自愿签署遗嘱,且遗嘱的内容处分了属于自己的财产,那么在其死亡之后,是会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处分遗产的。若是被他人举证遗嘱无效,且经过核实确实无效的,那么就只能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来处理了。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