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法的减刑和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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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6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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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16:59
区别:(1)假释是附条件的提前释放,减刑不是提前释放
(2)减刑可适用于管制、拘役,假释不可以。
(3)表现好,都可以减刑;但是如果是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表现再好,也不能假释,只可能减刑。
(4)减刑与假释条件基本相同,减刑多了一个选择:有立功表现。
(5)犯罪分子要在监狱执行较长的一段时间才有可能假释,而一般只要服刑一年半的时间(判五年以上的,五年以下起始时间更短)就可以减刑,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不受起始时间的*。
(6)可以多次减刑,但是假释只有一次
刑法
第八十一条 【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16:59
你好
通俗的说,表现好两者都可以!假释的很多规定都是参照减刑制度的,但也有很大区别,如减刑只要表现好就有可能,而假释在以下情形是不能假释的,表现再好也没有用: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详细规定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章第六、七节,《最高人民*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17:00
《最高人民*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有关于这个问题的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