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6 08:45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4:15
*开庭的具体步骤:
1、首先,由*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
2、其次,由审判长宣布开庭,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其间,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4、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5、评议和宣判。法庭辩论或被告人最后陈述结束后,法官进入评议室评议,做出裁判。
先提交证据,在进行互相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先进行辩论。
扩展资料:
开庭的方式:
1、公开审理,是一种开庭的原理。
2、不公开审理,是一种开庭的例外或补充。
法律之所以规定“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是因为离婚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在审理中可能会涉及到个人隐私、感情上的一些不愿意公之于众的内容。因此,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法庭一般都会允许。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开庭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4:15
*开庭流程具体如下:
(1)准备开庭
*员查明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员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以及审判人员、*员名单;口头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2)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结束前,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应当就法庭调查认定的事实和当事人争议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分别寻问当事人、第三人、诉讼代理人是否还有意作最后陈述。
(3)法庭辩论
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辩论,审判长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征求各方最后意见。
(4)评议
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进入评议时进行评议,实行少数服从数的原则,评议的情况应当如实制作笔录。评议笔录不准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查阅、复制。评议毕,审判长宣布继续开庭,当庭公开宣布判决结果,10日内向当事人发送判决书;或定期宣判,在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要告知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限、上诉*。
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开庭审理前,*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4:16
民事纠纷的诉讼的过程,我按自己知道的完整说一遍吧(先不管是“普通程序”还是”简易程序“了,反正过程都差不多):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4:17
法庭审判长(简易程序是独任法官)宣布开庭;宣布法庭纪律、以及告知参加诉讼的权利义务、并征求诉讼当事人是否申请庭审法官回避?追答那就发表支持你的诉颂请求的事实与理由。以及做最后的意见。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9 04:17
(1)由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2)宣布案件来源。(3)宣布合议庭的组*员、*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4)告知被告人享有的权利。包括申请回避权、为自己辩护权、提交证据权、申请新的证人出庭权、申请调取新的证据权、申请重新鉴定、重新勘验权、最后陈述权。(5)讯问被告人是否申请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