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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19 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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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22 21:37
X县纪检监察机关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实践和思考调研报告
县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党风廉洁建设“两个责任”,践行“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正风肃纪促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结合“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活动,针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过程中面临的新情况及对策建议等,开展了调查研究。
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探索实践
“三级联动”,延伸触角。建立健全市、乡镇、行政村“三级联动”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洁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加强农村党风廉洁建设的长效机制。全市139个行政村皆设立了村监督委员会,延伸全面从严治党的触角,有效地整合了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形成了加强农村党风廉洁建设的整体合力。
教育促廉,常态长效。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两学一做”、“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等 主题教育 ,采取观看廉洁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会、举办专题讲座、参观廉洁教育基地、运用“一端一微一平台”等多种方式扎实开展廉洁教育活动,优化了政治生态。市纪委成立巡回宣讲组,深入市直单位、乡镇街道进行专题宣讲党章和“党内五大法规”60余场(次),3000多人次党员干部接受了教育,并利用廉洁教育微平台组织了3162名党员干部参加“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知识测试活动,切实增强了基层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通过典型带动,示范引路,扎实开展廉洁文化“六进”活动,营造了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创新制度,有章可循。先后出台了《关于实行村级信访代理制的工作意见》、《关于开展村级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办法》、《关于建立村级干部“勤廉双述”评议制度的实施意见》、《村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等农村基层党风廉洁建设相关制度,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供了制度保障。
“阳光村务”,预防微腐败。积极推行“阳光村务工程”,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面建立村监督委员会,完善和强化村级民主监督机制。全面推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建立健全7类22项村级事务规范运行工作程序,推行“四三二一”工作法,进一步提高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监督水平。建立完善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机制。各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建立了电子公开平台、查询平台和监管平台,确保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服务及时、规范和高效。
监督执纪,问责震慑。问责一个,教育一片。通过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和巡察督查,坚决查处教育乱收费、农业专项资金补助发放、民生工程、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扶贫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面临的问题
认识不到位,责任意识不强。有些基层党组织对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工作认识不到位,习惯于对上级工作部署“上传下达”,个别基层单位仍然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过程中,往往被动应对,缺乏内生动力。少数基层组织还存在压力递减,推进梗阻的问题。个别纪委(纪检组)存在着落实“三转”不到位的现象,对所管辖的地方和单位监督检查和有效指导不够,缺乏责任担当。
措施推动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部分乡镇街道和市直单位对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两个责任”,不能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责任清单和操作办法,对上级下发的文件有的停留在“看过”,照抄照搬,在创新工作、推动落实上还有提升空间。
作风转变不实,反弹压力增大。少数基层领导干部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仍然存在侥幸心理,认识有待深化。“四风”问题由明转暗、改头换面,反弹压力增大。
业务知识不精,落实 “两个责任”能力不强。有些党委(党组)负责人对主体责任学习不够、认识不清、把握不准,导致履行责任缺位、错位。纪委(纪检组)存在“主业不专”现象,仍有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没有做到全部回归主业,分散了时间和精力,而且纪委副书记或纪检干事更换频繁,其中一部分也是身兼多职,导致业务工作出现断层,荒废了主业。
考评机制不完善,追责力度不够。目前对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工作的考评激励机制还不够完善,挫伤了基层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两个责任”的积极性。有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抓党风廉洁建设畏手畏脚,怕影响单位稳定和荣誉,以及个人业绩评定。由于受工作范围的局限,监督难以摆脱人情的制约,基层纪检组织监督执纪问责不到位。有的怕影响人缘和个人年度考核,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导致基层违法违纪问题仍然时有发生。
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对策建议
层层传导压力,推动 “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建立健全市委统一领导、市乡村三级联动、部门各负其责、纪委监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格局和责任链条,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不衰减地传导到村(居)和基层单位。健全三级责任清单和党员干部实绩考评体系,将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两个责任”情况纳入考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促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健全长效机制,增强廉洁教育的实效性。结合“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活动,经常性开展党章党规教育,推动纪律规矩教育向“神经末梢”延伸,实现全覆盖。坚持把党章党规教育作为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融入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之中,实现纪律规矩教育的常态化,切实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深入开展典型示范教育、警示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和廉洁文化教育,因势利导,切实增强党风廉洁建设宣传教育的感染力、说服力和亲和力,筑牢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防线。
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基层党员干部履职行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关键是从严监督管理好基层党员干部。深化完善村级信访代理制,强化村级廉政风险防控“1234”(“一查”、“二防”、“三承诺”、“四机制”)工程建设,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实现常态化、长效化。完善农村基层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推进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范化。加强对城乡低保、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等惠民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推动形成市乡村联动、巡察全覆盖工作格局,健全意见反馈、成果运用、回访督查等配套制度,加强精准式、点穴式专项巡察,规范基层党员干部履职行为。
坚持重心下移,强力惩治基层微腐败。重点查处在精准扶贫、惠农补贴、低保医保等领域发生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行为,在集体“三资”管理、征地拆迁、专项补助等领域发生的贪污挪用、克扣侵占行为,以及基层行政执法单位以权谋私、执法不公、失职渎职等行为。坚持对“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巡视巡察整改不落实问题的问责,强化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选人用人失察等问题的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实行违纪违规事实与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同步调查、同步研究、同步处理、同步通报。
强化教育培训,优化基层纪检干部队伍。建立健全乡镇、基层站所(中心)、村(社区)级党组织纪检工作网络,实现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全覆盖。完善各级纪委(纪检组)对基层纪检委员的日常指导、管理、联系和服务制度,健全基层纪检委员发挥作用的考核评价、激励保障机制。创新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依纪依法、廉洁高效履行监督职责。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升基层纪检干部的业务素质和监督执纪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