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公去世了.但是有一房产证在!我的户口是和我外公在一起的!我算不...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4-17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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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21 02:58
1、你不能算你外公的儿子,只能算你外公的外孙;
2、你的户口和你外公的在不在一起,与继承没有直接关系;
3、你可分到你外公遗产的一部分。因为你妈可继承你外公遗产的一部分,然后,你可继承你妈的一部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21 03:02
如果你外公没留下遗嘱,那你外公的配偶、父母、子女也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所以,你无权分到遗产。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21 02:58
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你连第二都不是,哪里有什么继承权哦!户口归户口,继承权归继承权,两码事;
只有当第一顺序继承人一个都没有了,才能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
只有当第二顺序继承人也一个都没有了,才能轮到你们孙子辈份的。
当然如果你外公去世时留有遗嘱,指定你是房产继承人,那你就有绝对的继承权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21 03:01
户口与继承没有关系,你只是你外公的外孙,不可能成为他的儿子。如想得到继承权,除非你母亲放弃继承,或者你外公留有遗嘱指定你为继承人。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21 03:00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法定继承)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