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00:30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1 03:15
改名字需要经过的程序:
1、想改名者到户籍所在地的*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
2、并提供所需资料
3、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规定,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扩展资料:
改名一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1、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经派出所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
2、已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本人填写申请报告,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证书原件及有关证明(有单位的要有干部履历表或招工表并由单位核实签意见盖章),向户
3、父母离异后一方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协议后,方能申请办理变更。
4、父母离异后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
十六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且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可以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的,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5、公民要求增加"曾用名"的,需增加的"曾用名"必须是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司变更姓名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1 04:33
改名需本人提申请,经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同意,有单位的单位出证明同意,在校学生还需要学校同意的书面材料,把材料准备齐到户籍地派出所找管片民警填一份变更户籍的表格,经过审查后未发现有劣迹前科,然后找派出所所长批准,再到县级*机关找户政科科长批准,再到主管*批准,最后回派出所改名字。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1 06:07
彻底的改名可到派出所去改户口簿,重新办理身份证,这是完全允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改名的程序大致为:先到户口所在派出所更改户口簿姓名,重新办理身份证,然后凭派出所开具的证明去您的档案存放处(本单位或人事部门)修改档案资料。这肯定比较麻烦,但下定决心要改名,就不要怕任何困难和麻烦。 有关法律确实规定公民有变更自己姓名的权力,但并不是说可以随意变更,想变就变。 根据有关规定,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不应轻易变更姓名,但对于宗教名与世俗名改换、收养或解除收养改名、父母离异或再婚等原因引起子女姓名变更,以及姓名用字实属不雅,字音字义有辱人格等需要变更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干部、职工更改姓名还须提供本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变更姓名的证明。未满18周岁的人将乳名改为学名,由父母或监护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提出书面申请。然后由户口登记机关审核,县或县级以上户口管理部门批准后予以变更。但依法被剥夺*权利和正在接受刑事追诉、劳动教养的,一律不准变更姓名。 根据国家《户口登记条例》规定,你改名属户口变更登记事项,应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由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必要时,户口登记机关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登记所需的证明。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1 07:59
直接去派出所户籍办公室,反正我们这是一个字一百!别的地方就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