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法官偏帮另一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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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12 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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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7 21:25
法官偏袒一方时,可以行使上诉、申诉的权利。一审审结后,15日内可以向上级人民*上诉,二审审结后,2年内可以申诉。如果有法官偏袒一方的确切证据,可以追究法官的责任,向*举报,法官可能构成徇私枉法罪,受贿罪等等。
二审不会维护一审法官,二审法官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事实为依据,公正的做出判决,认为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而且一审二审*的法官一般不会直接沟通,但在二审过程中,如果法官需要一审的相关资料,会进行调取。
法律依据:
《人民*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 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枉法裁判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四十四条规定 因徇私而违反规定迫使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撤诉、接受调解、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损害其利益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一百六十三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