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2-10 01:53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27 07:08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你可以直接以通知书的形式快递或发送邮件给公司即可,一个月后可自动离职,公司无权强制劳动者劳动或克扣工资。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27 07:02
辞职你只需要履行法定的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义务即可,到期即可走人,3个月的时间规定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离职时单位应该按照实际一次性结算清工资等费用,企业违规你可以投诉或仲裁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27 07:03
你去给主管塞200块钱,如果他收你的,就会帮你办理开除,如果不收你的,也没什么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