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2-10 01:43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21:01
你好,按照你的描述来看。只要你们是无法在一起。那分手的时候一定要把这个经济账算清楚。该还给他的一定要还给他。不该还的也不要还,请按实际情况而已。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21:02
你好,这种情况*是不会受理的,婚后属于夫妻共同生活,除非男方证明每笔钱,都直接给女方没有支出。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21:02
婚后男方给女方用了1万多,现在离婚男方父母要求女方还4万。这个是不合情,也不合符合法律规定的。婚后男方给女方花了1万多,这是应该的,正常的。因为那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女方不需要还。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21:03
应该不用。正常人生活,一年下来的生活费也得2万左右,尤其是年轻的新组成的家庭,什么都要置备,而且消费*相对强烈,肯定是花销不小的。但这笔生活花销不止女方一个人在用,男方也要吃穿住用的,不可能把他自己摘出去。已经结婚了,婚后的财产是归两个人共有的,不分谁的工资,钱是两个人的,两个人花还是不花都自己说了算。如果说结婚之后财产都能说这么清楚,那和同居没有区别,说句实在话,还不如同居呢,至少分开之后不会是法律意义的离异。就是男女朋友住在一起,都会资金共用,男孩子多花些钱也很正常,更不用说是婚后的事情了。人都是欺软怕硬的,没有解决办法就法律程序去解决吧。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21:03
如果你确确实实给了他一万多,而你要他四万多,那么这属于您敲诈,我希望你实事求是,一万多就一万多,四万多,四万要分清楚,千万不敢要了太多,否则真是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