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享受的标准是什么?残疾人如何享受低保?23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1-21 08:45
我来回答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8 02:29
低保户的标准是什么?低保户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因为地区发展不平衡,所以每个省市的低保标准也有很大差异。享受该待遇的家庭主要是以下四类: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3、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8 02:29
享受低保的标准是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因全国经济发展不平衡,所以各地的具体标准不一。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批办法》第4条规定:“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残疾人要想享受低保,也必须符合上述条件。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批办法 》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应当以户为单位以户主的名义向乡镇*(*)提出申请,经过相关调查、民主评议后,乡镇*(*)进行审核、公示,然后报县民政局批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8 02:30
办理条件
具有本市农业户口的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农村低保标准的,可申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办理程序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一般按照个人申请,村(居)委会评估、审核、公示,镇(处、区)街道复核,市民政局审批的程序进行。
申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家庭成员户口、收入证明等必需材料;
村(居)委会对申请农村低保的家庭进行调查、评估、公示,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上报镇(处、区);
镇(处、区)对上报农村低保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上报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对上报农村低保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进行审批。
提交材料
1、青岛市农村人口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表;
2、申请农村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情况评估表;
3、申请农村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情况公示表;
4、户主申请书;
5、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6、单亲家庭需提供抚(扶)养费证明,独居老人需提供子女赡养费及收入情况;
7、优抚对象需提供能够确认其身份的证明材料;
8、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9、五保对象需提供五保证;
10、独生女户、独生子女死亡未再生育且未收养子女的,家庭需提供户口所在地镇(处、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证明;
11、家庭成员中有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应提供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证明;
12、在外务工人员应提供相关收入证明。如提供不出相关收入证明的,按本村劳动力上年度人均收入的平均值计算。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8 02:30
你是哪里的?
低保是以家庭户为单位的,
目前南京的低保标准是500元,意思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家庭月人均收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500元,低于500的,给予补差.
残疾人想申请低保,如果没单位,还人看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收入是多少,平均月收入是多少,标准参照上面所述.符合即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