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2-12 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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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1 00:20
在地球表面上方不太高的范围内,质点因受地球引力作用而产生的加速度,称为“重力加速度”。也可以说:物体由于重力作用而获得的加速度叫做“重力加速度”。地面附近的物体,由于其它天体距离它很远,地球上其他物体对它的万有引力很小,所以读物体的重力皆指地球对它的万有引力,其方向指向地心。在地面附近,任何物体的重力加速度在同一地点都相同,但在不同地点,物体的重力加速度稍有不同。这种加速度用字母g表示。经测定,在赤道附近,g=9.78米/秒2;在地球北极g=9.83米/秒2;在北京g=9.80米/秒2;在上海g=9.79米/秒2。在一般要求不须太精确的计算中,可近似地取g=9.8米/秒2。竖直上抛物体的运动是一种匀减速直线运动,在运动过程中只受到重力作用(空气阻力忽略不计),这时它的加速度也就是重力加速度。但是加速度的方向和物体开始竖直上抛时的初速度方向相反。如果取运动物体竖直向上的方向为正,则加速度的方向应取负值,即a=-g=-9.8米/秒2。以上各地的重力加速度,都是就平均海平面处而言。在离地面极高处,重力加速度就显著减小。又因地球是椭圆球,其极半径比赤道半径约小0.3%,所以同一物体在不同的地域所受重力略有不同。地面附近的物体随地球一起转动,万有引力还必须提供其向心力,所以同一物体在不同的地域所受的重力不仅数值略有不同,而且方向也并不指向地心。因此在不同地域的重力加速度也略有不同,方向也并不指向地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