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对偶式、反函数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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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01 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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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15 16:33
1、【对偶式】指的是:通过以下变换规则,可实现【互换】的【两个】【逻辑函数表达式】:
①:所有的【与】和【或】互换;
②:所有的【逻辑常量】——【0】和【1】——互换;
③:条件是:变换前后,【运算顺序】不变;
从定义可知:【对偶式】总是相互的:a是b的对偶式,当且仅当b是a的对偶式。
2、【原函数】和【反函数】也是相对的两个概念。它们是通过以下规则实现【互换】的:
①:所有的【与】和【或】互换;
②:所有的【逻辑常量】——【0】和【1】——互换;
④:所有的【逻辑变量】(【原变量】——【p】),均变为相应的【反变量】——【¬p】;
③:条件是:变换前后,【运算顺序】不变;
从定义即可看出:互为【对偶式】的两个【逻辑函数表达式】和互为【反函数】的两个【逻辑函数】,是有很多相同点的。不过也能看出它们的不同点:即变换规则④。这条规则也决定了它们具有不同的性质:
1、【对偶规则】:
我们用【a*】表示【a】的【对偶式】;则:
【a=b】→【a*=b*】;(符号【→】表示【推出】)
即:【原式相等的两个表达式,其对偶式也相等】;
(1)根据【对偶式】的对称性,可以很容易地证明上述定理的逆命题也成立;
(2)该定理有一个推论:
【a=x】∧【a*=y】→【x*=y】;(符号【∧】表示【并且】)
即:【与一对对偶式分别相等的两个表达式,也互为对偶式】;
2、【反演规则】:
我们用【f′】表示【f】的【反函数】;则:
【f】=【¬f′】;
在教材中,表示【反函数】的符号和表示【非】的符号,根本就是同一个。事实上,是先有了【反函数】的概念,再有了【反演规则】——即上面2中所说的4条规则。而【反函数】最初的定义就是根据【非运算】实现的。所以说:
【反演规则】其实就是一个根据【原函数】构造【反函数】的方法;
最后再总结一下:
1、【相同点】——【对称性】;
根据这个性质,可得出以下结论:
(1)(a*)*=a;即:【a】的【对偶式】的【对偶式】,是【a】本身;
(2)(f′)′=f;即:【f】的【反函数】的【反函数】,是【f】本身;
2、【不同点】:
(1)不能直接建立【a】与【a*】的关系;只能建立分别与它们【相等】的,【另外两个】表达式的关系;
(2)可以建立【f】与【f′】的直接关系;知道其中一个的【真值】,即可知道另一个的【真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