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1-30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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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30 23:33
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经济补偿金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经济补偿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工作年限(超过12年按12年计算)-免征额50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月工资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