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中的年终奖单独计税是从那一年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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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30 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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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5-16 07:18
法律分析:年终奖个税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2021年12月31日前,全年一次性奖金(即年终奖)将不会并入到当年综合所得,而是单独计税。
2、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所谓速算扣除数,是指预先计算出个级别税率扣除上级税率的差额,作为速算扣除。在个税计算中,速算扣除数是采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税时,简化计算应纳税额的一个数据。
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标准,是以全年一次性奖金(年终奖)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为参考基准的。将6万元除以12,得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元,适用10%的税率,那么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60000x10%-210=5790元。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