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规定,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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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30 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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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6 04:31
【答案】:C
本题考查教育法规的基本原则。教育的公共性是指教育事业的过程和结果具有社会影响。公共性的主要表现:(1)教育作用的公共性。教育的发展是整个社会发展的奠基石。教育的发展经历了从私事到公事的过程,现代化社会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教育事业,教育的广泛作用决定了教育事业是全民族的,甚至在一定意义上说,是全世界的共同事业。(2)教育过程的公共性。教育过程是指教育者影响、控制受教育者的活动,以实现教育目的的过程,简而言之即实施教育的过程。从系统论的观点来看,教育过程同样也表现为一个系统,也是由一定数量的要素构成的,要素与要素之间的关系就构成了教育过程的基本结构,从而形成了一定的体系,其中最基本的要素是教育者、受教育者两个要素,并且受社会各方面的影响,是一个开放的体系。社会的各个方面都直接或间接参与教育活动。(3)教育性质的公共性。教育既是一种社会现象,又是一种社会活动,其本身是公共事业的一种,需要社会来扶持、举办,教育的性质是非赢利性的,培养公民,延续社会是民族凝聚力的一种手段。教育是一种高尚的社会公益事业。教育应与宗教相分离,宣传和维护唯物主义,反对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C项正确。
A、D项:为干扰项。与题干不符,排除。
B项:方向性原则就是保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与题干不符,排除。
故正确答案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