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2-01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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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1 05:39
法律主观:专项附加扣除不是在工资里扣。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纳税人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在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等专项扣除,再适用相应的个税税率。
法律客观:《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第十一条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